社保代繳稽查越發的嚴格,企業在參保問題上的態度更加需要端正。而許多的個體戶卻在參保問題上犯了難。小編整理了相關法規內容,今天統一回復!
個體戶性質的“企業”不需要繳納社保費嗎?
現在很多個體戶并沒有很強的參保意識,如果不明白里面的法律規定,哪天被仲裁了就虧大了。關于個體戶參保的情況應該分別來看待。
一、不用交社保情況
若是你注冊的個體戶沒有雇員,只有你自己為經營負責人,個體戶可以不用依法繳納社保,而社保的問題也是由你自己來繳納。

法規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第十條: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第二十三條: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因此: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用和基本醫療保險費。